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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想离婚、男方在结婚登记前有私自借债四十万(女方是后来看到借条才知情)。男方年薪是二十万、股票账户有二十几万。女方无固定工作,存款有几万(是收的小孩压岁钱存的)。已生育两个小孩,大的男孩刚刚满三周岁,小的女孩一岁多。如果离婚的话,小孩怎么判,如果判到男孩给他们的话会给予我补偿吗?(男方重男轻女)有没有可能两个孩子都判给我?(男方几乎天天赌博、没有亲子娱乐和陪伴、对孩子已经造成了影响的)还有财产会怎么分配?感谢给予回答!

离婚 2016-02-22 10: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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