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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大概是这样的,其租约是3个月,押金被压一个月,还有宽带费被压3个月,若客房不租,必须在5天之前告知房东,才会将其押金退还, 在房客要回家当天要求房东退还押金,可房东一直找借口不允退还,房客以为房东资金紧缺无法退还,念在跟房东关系还不错,没有坚持要房东退还押金,然后就给房东一个银行卡号,说是到时候把资金打到银行卡上,房东还承诺一定退还并没有提其他的事项,单纯的房客以此确信房东的言语。时间一天天过去了,可资金还是没有打到卡上,房客就致电给房东问其押金的问题,可房东说是,要房子租出去了再退押金,房客再次念在不错的关系,不想为了那1千多的资金弄得大家都尴尬,就等待房东的来电。过几天,房客再次查看银卡的资金,那资金还是没有归还,房客突然间,为什么还要等房子租出去了再退还呢?带了这些疑问的房客再次致电房东,可房东这样回答的,租期没有租满,那房子空的这段时间的资金流失由房客补上,若2月10日房子还未出租房客的压金将被扣完,在其房客回去的当天,房东并没有说这样的事项。你说以上的这些合理吗? 现在的房客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什么建议?

诉讼 2011-02-01 23: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约中对押金的用途是约定为“若客房不租,在提前5天告知房东后,押金就将退还”,那么,在付清房租(含该5天)后,房东就应当退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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