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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朋友他在广西贺州黄姚古镇高速入口上高速往贺州方向,不料在进入高速收费站后由于又是晚上又没有标识看不怎么清楚就开到对面车道上,(两条车道没有隔开,然后地上黄线又看不清楚了,)开到了黄姚古镇出口上面去才知道逆行了,然后他看到前方没有车来就掉头往回走到两条匝道连接处又打方向往正常进入高速公路匝道进入往贺州方向高速行使。请问这要怎么处罚!谢谢

其他 2019-08-05 23: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机动车高速公路倒车,逆行,扣十二分,罚款200元。  2016年对逆行的处罚: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行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首先要看事故责任的划分,要是交警裁定肇事车辆是主要责任或者全责,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要是裁定对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那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保险能赔偿多少,就看你投保了多少。保险只能赔偿你投保额度的上线,不能超过投保的额度,例如你三者投保的是20万,加上交强险的12万,保险的赔偿额度最高就是32万。
    高速上撞死人的概率很低,正常情况下高速上是不允许有行人的。行人怎么上高速上去了,要是裁定信任全责,那就没事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 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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