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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今年89岁了,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已过世,二儿子在锦洲,女儿在东北。老人一直跟着小儿子生活,家在山东东阿,大儿子和女儿在老人生病和住院期间及平时没有尽过赡养义务。如今小儿子家里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照顾老人,请问律师这种问题应该怎样解决,非常感谢!

诉讼 2011-02-05 11: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赡养老人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孩子不赡养老人,父母可以起诉孩子支付赡养费的。 本案,因涉及家庭关系,尽量协商,积极和兄弟姐妹讲明情况,可以让他们接过去赡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让他们支付赡养费,为老人请保姆照顾。如果协商要不回赡养费,可以以老人的名义起诉子女。 家庭关系,以和为贵。 祝:新年快乐,万事如意。 如还有其它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 赡养老人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孩子不赡养老人,父母可以起诉孩子支付赡养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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