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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湘潭人,我刚结婚一星期,妻子从结婚那天起就跟我吵架,不愿意性生活,现在也要回娘家,打算跟我离婚,我的彩礼钱是登记之后给的,请问我妻子有没有尽到妻子的责任,彩礼钱可不可以退?

抵押担保 2016-02-22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根据你的叙述,你们两人已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在证明你们两人确未共同生活,或者给付彩礼导致你的生活困难的,可以在办理离婚时,一并向对方提出退还彩礼的要求。
  • 办理结婚登记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可以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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