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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3月,我的朋友因接电线的原因与邻居邢某发生争吵,当天邢某和其老婆一起打了我朋友一顿,邢某正当壮年比我朋友高出很多。 第二天朋友的妈妈发现我朋友在家哭,就问了原因,于是去找邢某理论,邢某并无道歉之意,还趾高气扬的和朋友妈妈争论,于是双方又厮打起来,我朋友从邢家桌子上拿了一把刀,一气之下捅在邢某的大腿上,慌乱之中我朋友逃离了现场。经派出所协商赔付了邢某3600元 ,后来邢某说只收到1千元。邢某追要1万元,当时我朋友家里非常贫困,拿不出1万元,于是远离家乡在逃 后来案件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伤情鉴定为重伤 2011年1月份,我朋友在外地被老家公安机关逮捕。 请问律师,我朋友这种案件怎样以最好的方式来解决?

刑事辩护 2011-02-06 17: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案件定性有问题。你朋友用刀捅的不是致命部门,说明其没有故意杀人的故意,只存在故意伤害的故意。你们现在要做的一要积极赔偿对方争取对方的谅解,二聘请律师介入,争取改变案件定性。
  • 你朋友涉嫌犯罪了,现在能做的是一方面要积极赔偿对方,争取对方的谅解;另一方面聘请律师介入,争取把案件定性改变。定故意杀人明显不当,你朋友用刀捅的并非是要害部位,没有杀人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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