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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茅箭区支持铁路建设直协调指挥部文件      茅铁文[2006]6号      关于襄渝铁路二线工程建设茅箭段征地拆迁      补偿标准的通知    第五条:关于铁路建设拆迁宅基地安置      新宅基地由各街办、村(居)委会自行选择,统一报批,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进行。实行一户一基自主建设,全区统一为每户100平方米,不得超面积安置。    我三户于2003年三户联建住宅房一栋,均有各自的产权,当初拆迁实物登记按三户,拆迁补偿按三户,但到了2008年12月26日公布的《襄渝铁路宅基地还建方案》及公示中宅基地分配时却只分两户,并说只办两户的房产,一户的产权灭失了,其中一户产权人王1去世,可王1的配偶李1还健在。 请问我该具体从哪些方面入手维权?

诉讼 2009-01-21 12: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介绍的情况过于模糊,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如果是因为对产权登记等不服,可以在村委会等地开出证明材料后与拆迁部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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