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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因为工作原因个同事发生口角,我是组长,由于同事工作当中不服从领导安排发生口角,他先出的手,以至于双方都是脸部都轻微红肿,他们是两个打我一个,是不是以构成群殴?去了医院我们都报了警,当时警察说没什么事,让我们自己解决,由于我感觉没什么事双方也都受伤,可第二天对方说脑震荡住院了!像我要两万元医疗费,三天以后我感觉头部有轻微眩晕,我也做脑CT结果是少量蛛网膜下出血,医生建议入院说随时有生命危险,可我没钱,这种情况我们双方医药费怎么办?公司有意不管此事,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3-15 16:5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好,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 双方都要负责对方的医疗费等费用
  • 报警处理此时。
  • 建议报警,申请伤情鉴定。
  • 报警,做伤害鉴定
  • 你好,既然报警,最好做伤害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刑事或民事责任,同样根据鉴定结论取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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