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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是一名退休职工.我现年61岁.因生活所迫.经人介绍到红桥区米兰物业小区当保安.我58岁在这里打工直至今日.现物业以我年令大了为由.口头告知说解雇我.我提出你解雇我.我要求必须提前告知并以书面通知形式.让我有思想准备.我还提出要看一下我与物业签的合同.他不给看.我又去上班他告诉我.你来了也没有工资.他让我自己写辞职报告.我不知怎样维权

其他 2016-02-27 16: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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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追问】你好律师,我今天来上夜班,他们把指纹机指纹消了,我怎么办
  • 你现在不属于劳动者,你与物业公司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物业公司可以解除雇佣合同,但需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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