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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大爷没结婚无儿无女,现已去世,在世时我爸和我二大爷他们哥三个分家时,大爷说归我家,由我爸拿出粮食为爷奶办丧失,后又归我二大爷家,给二大爷干活看果园,他有低保,去世前一年多堂弟把他送养老院,现堂弟想在他的旧房宅基地上盖房,他有继承权吗?

离婚 2016-03-01 09: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由大爷的兄弟姐妹均分
  • 委托律师解决问题。
  • 你好!一般是由继承人均分的
  • 继承人平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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