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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我上班被一辆千里马碾到脚保险杠碰到腿,幸亏车速不快到现在1月5日已经可以行走,车主一直在陪着检查,可到赔付他只是敷衍说保险公司会解决,但是保险公司只解决误工费和医疗费,那精神损失费我要多少,为这事家里人也没少担心,他总不能就靠保险公司,自己一分不掏吧,精神损失费有没有最低数额?我到底应该要多少?

调解 2009-01-05 13:2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从你所述看,你的伤情比较轻,应该没有构成伤残,在这种情况下,你的损失,应当是直接损失才能得到赔付,由于对方投保,理当保险公司赔你了,但你也可以要对方先行赔付的。至于精神损失费的问题,人身伤害是可以要求赔的,但是否应当赔或赔多少,要以证据和法官认知,以及你所在地方司法实践而定,在上海一般不超过5万元。(上海律师)
  • 看是否构成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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