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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我和我弟去拜年到朋友家,去了之后我们喝酒玩可能说话过激,这时在另一房间打牌的人(他们亲戚)听不贯,在我们走的时候六个人出手打了我们,使我弟轻微脑震荡,腰尖骨折,我眼睛被打伤,大姆指筋被割断,事发之右行凶之人跑了,不见踪影,昨天出院,未见行凶之人,但是派出所己经找到行凶之人,不知现在怎么处理

其他 2016-03-03 20:3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 对方涉嫌寻衅滋事罪,可能要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你们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你好,鉴定伤情,追究对方相应的责任。
  • 你好,由派出所委托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害,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
  • 对你们的伤进行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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