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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过世,母亲年过九十,以前归我弟扶养,五年前我弟夫妻俩在没有我母亲的签字同意,仨个姐俩个哥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父母的房产过户到我弟夫妻俩的名下,现在我母亲不用我弟扶养,由我和我哥姐扶养,请问我母亲的房产还能要回来吗,房产证的名字能否改回我母亲的名字。

其他 2016-03-04 11: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是针对任意撤销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只要出现法律规定的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依据何种形式订立,也不论该赠与合同是否已履行,赠与人均可撤销赠与。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92条是针对法定撤销权而规定的。 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你好,你母亲知道的签订同意的不能反悔,否则可以主张的
  • 可以通过诉讼确权。
  • 你母亲知道的签订同意的不能反悔,否则可以主张的 .
  • 当时是办理的赠与还是买卖?
    【追问】房产证改名字老人不知道,是我弟满着老人改成他的名字。
    【回答】当时是办理的赠与还是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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