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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公感情不和,他有家庭暴力,就现在已分居一年了,现在准备办离婚手续,我的户口未迁到他家里,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吗?

离婚 2016-03-07 13: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若双方均同意离婚,则带上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若对方不同意离婚,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抚养费、赔偿损失作出主张。建议收集好的证据(如报警回执、伤痕照片、病历等),对日后争取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赔偿等方面更加有利。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如果双方都同意,可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证;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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