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再婚夫妻,各自育有一子,我老公外面有女人后,向我提出离婚,半年内我查出宫颈癌,后开刀,所以暂缓了,我病愈后住回家里,不出半年,再次提出离婚,我住回了我儿子处,现在又是三年,我不想离婚,

离婚 2016-03-06 10: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涉嫌重婚。婚后共同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其他的法院很难支持。
  • 他的什么生意,你说的不够清楚,你要分的是你们结婚以后的共同财产,自你们领证时开始算,你和他的收入都是共同的,分割时原则上均分,但是可以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再就是赔偿,因为他有外遇,且长期同居,他有过错,应该给你赔偿
  • 如果已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婚后的共同所得可以要求分割。
  • 婚后积蓄可以分,其他没有。
    【追问】我是无过错方,没有财产和积蓄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我可以告他们重婚吗?
  • 可以诉讼离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