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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月4号早晨出车祸,当时没有红绿灯双黄灯,对方在辅路由东向西直行,我在主路由北向南直行,路口我刹车不及撞向对方右侧车中间部位,对方医院检查颈椎压缩性骨折,我开的车,我媳妇手腕轻微骨折,对方刚出院,春节没住院,花费一万多,这钱保险给报吗,都是平安的全险,对方的租车费(他媳妇开)保险给报吗,误工费谁出,按交通法这应该是谁的责任,

其他 2016-03-07 12: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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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可以双方沟通协商承担责任,无法协商可以报警由交警认定责任。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 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已出,责任怎么划分的,建议不要再垫付了,可以要求走保险
  • 您好,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交警部门认定,其他人无权认定。关于保险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一般可以得到赔偿。至于租车费一般不赔。需要事故当事人自行赔偿。
  • 事故责任以交管部门事故认定为准
  • 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决定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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