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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今年1月17日与卖房人在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房屋合同,合同上约定过户费用全由我出,我付了2 万给卖方作为定金,当时的政策是营业税是差额交纳,只需5000来元钱,但国家于1月28日出台新国十条我购的房子在5年之内需全额交纳营业税,比原来多出2万多元,我能以政策调整为由解除约定,拿回定金吗,还有1 万多元的中介费能不出吗

其他 2011-10-11 16: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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