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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96年在一家机械厂从事开二台机床,98年一人独立开4台机床,由干长时间将27公斤至37公斤的工件弯腰拿起再举高1.6-1.7米再慢慢放在机床上加工,07年的6月发病,因压迫神经三分之二在东莞市人民医院做了手术,出院后向厂里提出工伤认定和职业病申请遭到厂里拒绝而没有结果,之后向厂长说过也没结果,本人现一直在这家厂做,我年齡现35岁,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5年了,我发病时是因为弯腰拿工件并举工件,请问律师先生我这算不算工伤和职业病,

其他 2011-02-13 12: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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