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于2015年在塘沽一中介公司与沈同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金额107万元,当时沈同勇房本没有下来,约定2016年3月14日前正式办理交易手续,当时我按照合同交给他2万定金,并约定百分之十的违约责任,还交给中介房款百分之一的中介费用,合同签订后沈同勇把门卡和钥匙给了我,说我可以先装修,还让我交了当年的取暖费用,但都是口头说的,合同没体现,但中介在场。春节后我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并交了5万元首付金作为定金。今年房价大涨沈同勇毁约说不买了,昨天在中介协商时让我加钱,我拒绝了,准备法律维权,我不知道最终能是什么结果,这个房产能申请法律保全吗?

其他 2016-03-07 13: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对方涉及违约,你可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将装修定金,违约金、中介费要回,房产可以保全。
  •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 你好,可以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协商不成起诉
  • 就您描述的案情来看,是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申请法院保全的,但案件涉及的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
  • 合同有效,卖房人不能反悔。
  • 诉讼解决。应主张最大的利益。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