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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1年8月份进入公司做部门主管,在2016年1月份把我调到另外一个项目处上班,安排我做保安员,工资也无故降薪,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可以说是变相辞退我了吗?要求申请经济补偿吗?谢谢!

离婚 2016-03-08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纠纷,应该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注意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录音等证据搜集工作,然后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不合法,需要给予补偿。。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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