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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遇我两年前要与我丈夫离婚,向绥化北林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予受理,说手续不全要我到派出所开证明,当地派出所因为丈夫他们一家搬到外地十几年为由不给开证明,现在我和四岁的孩子生活在娘家,丈夫从两年前开始就联系不上啦,这两年来我一直在跑离婚这是法院就是不受理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6-03-10 16:2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追问】法院要当地派出所来一份男方下落不明的证明,要不法院不受理,派出所说这事不归他们管,他们无权来这个证明,就算有男方搬走十几年啦这个证明也不能给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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