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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99年结婚,2003年丈夫脱产上研究生,一直没有收入,2010年11月回单位上班,单位试用半年,工资每月2000元,家中平房是他父母盖得,2006年办的房产证,2010年11月我用自己积蓄的17万元加上向我父亲借的10万元付首付贷款3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离婚,他说只付16000元抚养费,我想多要些抚养费,又怕诉讼对我不利,怕他分我财产,那套平房算赠与吗,他手里有一张婚前的分家单子,说房是分给他的

离婚 2011-02-16 13: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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