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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做销售工作,偶尔由于业绩回款为完成公司要求,次月工资发放达不到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

仲裁 2016-03-17 18: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你好,不合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您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需帮助欢迎致电。
  • 您好,不合理,可以要求补偿金。
    【追问】金律师你好:近几年都是这样实行的,是否有年限要求?所谓补偿金标准那个条文又规定?谢谢
  •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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