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的父母于2002年离异,经法院判决,房子A和我判给了我的父亲。此房子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我父亲和我后妈于2009年结婚,并又新买了一栋新房B。我后妈和我爸结婚前有一儿子,被判给了她前夫。房子A现在由我爷爷、奶奶暂住。我想询问的是,假如我父亲去世,我后妈将也享有房子A的继承权,那如果现在将房子A的房产证更成我的名字,我后妈是否还有继承权?房产证的更名都需要哪些手续?哪些条件? 谢谢大家的帮助!

其他 2011-02-18 18:0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