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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货车司机,负责跟公司发货。上个月,我跟公司去发三件货物,把三件货交给托运站后,托运站开具了发货单。发货单上只开具了一件,当时我也没有核对发货单上的数量,(发货是提付方式的,只注明数量)。后公司客户也只收到了一件。找托运站他那不承认,二件货物价值二万多,现公司要求我全额赔付给公司,公司的损失全部由我来承担。我只是一个打工者,每月一千多元,怎么赔付了这么多。我的疑问是这个损失应当由我一人全部来承担吗,公司这样合理吗?托运站那我可以找他赔偿吗? 我真的很苦恼,请帮忙解答,谢谢您!

其他 2009-01-08 23: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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