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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于2004年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现公司说因经济不景气,安排部分人员放假,我被安排放假三个月!请问,三个月后如公司继续安排放假怎麽办? 如放假后被公司解雇,这三个月放假期间的工资是否会影响解雇后的赔偿金?因赔偿金是解雇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如公司安排放假一年,再解除合同,我是不是只能按800元每月赔偿,谢谢解答!

仲裁 2009-01-12 21: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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