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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公司3年,因向公司要求提高出差补助及提成问题,被老总认为我们在跟他叫板谈条件。公司要求我们自动离职,并没收所有个人劳动所得 (公司制度上写明:员工自动离职,视为自动放弃个人所有劳动所得)。并多次要求我们在离职书上签字,可我们每人都还有好几万的提成在公司手里,没敢在离职书上签字。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拿回自己的劳动所得,维护我们的权益。

其他 2011-02-21 2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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