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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居住公租房,现已去世,儿女没有这里的户口,是否有继承权?谢谢

离婚 2016-03-26 10:1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但是公租房不享有产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可以继承其他遗产。。。。。。。。。。。。。
  • 公租房没有继承权,只可以住。
  • 你好,公租房不能继承
  • 您好,没有的。
  • ,你好,公租房没有继承权的,只可以住
  • 公租房不属于遗产。
  • 看是什么性质的公租房。
  • 你好!继承人可以申请变更承租人的;详情可以咨询产权单位
  • 公租房管理问题,咨询产权管理部门。一般是与死者共同居住的人,可以继续承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没有遗嘱的话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继承,但是公租房不享有产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可以继承其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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