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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签订合同时,因不熟悉商业行情,未经营过商业,对方毕竟经营多年熟识商业行情,而且是从业多年的律师。再者借助我们对朋友的信任,而定下虚假事实合同,(定金比同条件的高4、5倍,比豪华设施的酒店还要高2.3倍。签订时我很没底数,不愿意签字,一来自己是化疗后的体质,无法承担繁重的体力劳动。自己经济条件不好,没有实力来承受巨额的定金,家里又没成年孩子与九十多岁老人。对方看我没有心愿,就一再加码“”如果有不合适地方,可以随时来商议更改“,”如果有事我们随时来替班“态度诚恳,心情急切。结果事与愿违。当交了第一月定金,合同定准。他们反目为仇。生意不好,整个大形势都很萧条。每月只完成定金4分之一,或三分之一。设备陈旧老化,设备不断修缮设备,几次灾情,巨额取暖费,水电费,更严重影响到收益。对方不顾我们的一次次通知与请求更改合同。却追着要定金。明知收入与订约数额差距太大,却不理不睬不按承诺兑现,并追逼着盯紧要与违约金,如今快到旺季,就起诉到法院,冻结银卡,查封唯一小居室住房。威逼唬吓想旺季接手,又达到能侵占他人财产目的。请问,我们在不知行情与唬骗之下,签订合同。言行与合同中处处存在欺骗,不兑现承若,多处显失公平。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如何做到转被动为主动,尽可减少经济损失。拜托您了

其他 2016-03-24 08: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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