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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KTV上班的,刚开始进公司的时候交了6800元的押金,到现在已经三年零5个月了,后面老板新开了一家KTV,叫我过去做,我又在新开的KTV交了5000元的押金,同时老KTV我也还是在上班的,后来在新KTV和领导吵架了,说不让我做了,我就回到了老KTV继续上班,但是新KTV的我应得的工资提成和我交的押金都没有给我,后面还把我从老KTV 开除了但第二天又叫我去继续上班,本来平时工资都是每月10号发的,但现在拖欠了11天也还没有给,前几天给老板口头说了要辞职,昨天打了一个书面的辞职报告老板说不批,听那口气是不让走,要么就没工资,就老KTV的工资加起来也差不多将近两万了,还有新KTV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这几年我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在公司内部签了一个销售业绩的提成方案,我想请教懂行的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1-02-21 12:5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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