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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1981年10月5日生曾宫外孕保守治疗后多年未怀孕,后经医院检查一侧输卵管完全堵塞,另一侧输卵管也不是很畅通。卵巢也不好,【经过多次药物治疗和输卵管复通。】于2015年6月3日怀孕,本产妇孕期检查一直在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孕检。孕检期间已查出产妇有【妊娠糖尿病】,【双胎盘,】【脐带血供血不足,】曾在孕检期间建议选择刨宫产,而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到胎儿死在腹中,也没有实施刨宫产。【本孕妇属于不易怀孕,高危产妇】。【后查阅书籍这些都符合刨腹产指正,保证胎儿的成活率】一。产妇2016年3月2日38周+6天凌晨2时入院【吉林省妇幼保健院】超声检查,羊水0x0x0x0x19mm【左上,左下,右上,右下】羊水最深径19mm。胎儿脐动脉血s/d=2.5ri=0.61羊水相当相当的少,医院未能对产妇及胎儿采取有效的积极措施与监护措施。只是当时入院做了一次胎心监护,之后至胎儿死在腹中都没有再次做胎心监护和必要的措施和监护措施。【事后查阅有关书籍羊水这样胎儿死亡率高达百分之八十八,要尽快刨腹产保证胎儿的成活率】二。产妇在16年3月2日凌晨2时入院要求刨宫产,之后3月2日上午产妇和家属多次强烈要求刨宫产时。临床医生没有采纳产妇和家属的要求,临床医生仍以一切都正常可以自然顺产为由拒绝刨宫产,入院8小时后至胎儿死在腹中。三。产妇在16年3月2日上午8时注射一支安定后至10时产妇有强烈不适感,家属三番五次去找医护人员。没有任何医护人员到产妇身边对产妇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护措施。四。16年3月2日10时30分时,临床医生在对产妇进行检查时发现胎儿无胎心时,未能及时对产妇及胎儿进行必要的救治措施。五。医护人员发现胎儿死在腹中后,把产妇放置在诊察室内30分钟无任何医护人员对产妇做出合理的处置。上述才是至胎儿死亡的真正的直接原因,是医院不把人命当回事,吉林省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失职失责直接导致胎儿死在腹中的直接原因。而医院说没有任何过错,没有任何责任。那可怜的孩子在天堂都凄惨的哭泣呢。

刑事辩护 2016-03-26 01: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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