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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准毕业大学生,3月份去一个公司工作,签了一份试用期两个月的劳动协议,协议上有一条说若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则要支付2000块钱的违约金。当时没放心上,爽快签了协议,工作了两个星期后觉得自己不合适,想申请离职,但是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还说如果不支付违约金的话要打电话给学校还要寄律师函到家里等,说的很严重。请问律师劳动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吗?还要不要交违约金?有公司说的那么严重吗?谢谢!

其他 2016-03-25 20: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违约金条款无效,公司是瞎胡闹。
    【追问】那如果是旷工离职呢?就是没有通知用人单位就跑路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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