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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被迫结婚,现有一女3岁半,起诉离婚,不要财产,可以不付抚养费吗?

离婚 2016-03-28 2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是胁迫结婚您可以起诉要求法院撤销婚姻关系,但是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另外,女方如果不想抚养小孩,不要财产,可以与男方协商约定不支付抚养费。
  • 您好!由于您与对方登记结婚,属于合法的夫妻。对于婚后夫妻双方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进行平均分割。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则需要支付抚养费,您可以与对方协商以属于您的财产来折抵孩子的抚养费。
  • 可以用共同财产抵抚养费。但决不能不要财产不付抚养费。权利可放弃,义务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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