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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在四川,如果我在四川入了社保,以后我的户口到了北京,四川的社保还存在吗?或者社保可以转到北京吗?

征地补偿 2017-05-04 17: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个人有就业单位,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办理社保即可。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根据个人情况而有差别:
    1、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2、如果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3、如果当地在新农保的试点地区,可以参加新农保
    4、如果属于失地人员等情况,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
  •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此时与本人的户口性质是无关的: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可以在营业场所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三险,个人不能参保):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 就快可以转了。
  • 社保可以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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