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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1月5号0点25分,天气晴,我中型货车在高速路上正常行驶中被后车 中型货车追尾,后车当场死两人,驾驶员受伤,交警划我次要责任理由{司法鉴定,前车反光标志不齐全,尾灯亮度不够,速度为45-57,后车时速为81-89,后车高度疲劳,超速行驶。)两个月后我将驾驶证,罚款拿回,(罚款理由:超载罚2千,尾灯亮度不够罚2百,反光标志不齐全罚2百)我要将车取回,交警要我交保持金(未数)交警说案子叫给法院了,我们只是帮法院扣押车辆,至今法院未和我联系,交警开的扣车扣证单还是当天交通事故开的单子,请问:案子什么时候能了,交警有做错的地方吗?后车驾驶员春节前就已经刑事拘留,两车至今还扣押在交警那里 { 案发湖南莫高速公路}

其他 2011-02-22 19: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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