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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8日下午,行汹人李*为了泻愤,一着击中我左眼致眼睛胀疼,眼眶红肿眼球出现血块。司法上如何定性,可否定为轻微伤,行汹人将负什么责任?

其他 2016-05-24 08: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严重的话,建议委托做伤情鉴定。如果能鉴定为轻伤,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会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鉴定为轻微伤的话,只能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方可能会处以罚款或行政拘留。民事赔偿的话包含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等。
  • 及时就诊。轻微伤是肯定可以的,也可能是轻伤。轻微伤,对方要受到治安处罚,罚款或拘留;轻伤的,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咨询!
  • 报警之后,做伤情鉴定。
  • 可以申请做伤情鉴定来确定是轻伤还是轻微伤,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无论是否构成犯罪,都可以主张民事赔偿损失。
  • 您好,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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