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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参保两年,参保时间15年4月至16年1月,期间购买五险(养老、生育、失业、医疗、工伤)并在16年2月初离职回湖北崇阳老家,16年3月30日办理失业证(当天已领证),现想领失业金,如何领取,在何地领取?能否正常领取?(有非本人意愿离职证明

其他 2016-03-30 15: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您好,失业金到社保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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