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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一房地产投资公司来到我地建设新农村用房,前期是由当地政府介入,结果工程未结束,投资公司就撤资了,当时负责的公司负责人自己也垫付了数十万元,现在房子盖了一半就扔在那儿。 也没有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负责人就给农民工打了一张工资欠条就回家了。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了几次,劳动局给当时负责投资的公司打了电话,可当事公司却说,又不是我们叫你们干得活,谁叫你们干活就找谁要钱去。劳动局也没说出具体解决办法,就在那拖着。难道就没有什么可以帮农民工解决问题的办法了吗?请律师们帮忙想想办法,能不能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光凭一张欠条有没有法律效益?万分感谢!

其他 2018-07-15 22:5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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