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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因上班时间、在工作中摔伤,导致脚踝粉碎性骨折,颈椎神经损伤(从而导致颈椎病),手部神经损伤,现手已不能活动自如(手部轻度瘫痪),脚还在治疗中。这么明显的工伤行为,但是工伤认定居然做不了,他们一直推脱手部和颈椎神经损伤是由它因引起,从而不给于工伤认定,请大家给我点建议好吗,本人不胜感激。(因本人对法律不熟悉,请详细一点说明该怎么做,本人在此再次谢谢各位好心人)

其他 2011-02-24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工伤认定,他们认为不是工伤引起的伤残应当说明理由,且理由应当合法。我是湘潭律师,有法律问题可致电或来所咨询。
  • 向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不服,可提起复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您好! 1.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您父亲可以自己,当然是你以他名义代他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您父亲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同事证明、工资表等,收集得越多越好。 3.如果您父亲受伤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工人是55岁,那么不能认定为工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予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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