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10年八月份,我爸从信息部回来,说看中了一套房子想买下来,经双方详谈后,房子价格为148万,但向外或向卖房方家属要说卖了168万,卖房方答应先办理过户手续再去银行代款然后再交房钱,房钱分四部交清,第一次为两万元押金,第二次要等签完合同以后交46万,第三次要等过完户进行代款,等代款下来后交90万,第四次为最后十万,我方写下现金欠条,于一年后还清。在签合同时,我方曾问过该房主,租房者怎么办?卖房方说房租要2011年四月底才到期,愿补偿我方2万现金,另从签下合同起,后面的房租归我方,在合同上注名房子在2011年四月底由卖房方协助我方收回房子。此次为第一次合同,合同为真实交易金额:共148万,,,,第二份合同为跟他娘签属的合同:168万,第三份合同为68万(因为钱越少税钱越少,所以特地写下这份68万的合同,签名人为卖房方的娘亲) 现在眼看快到期了,可是房子一点动静都没有,快过年时我方才知道租房方跟原房主的合同期限为五年,到2011年四月底才满三年合同,合同为第一个租房方跟原房主签下,合同上写着租房方愿为原房主装修房屋,合同期限为五年,以后每年加1000元房租,其他另外再议。至现在为止这个房子已经转让过两次,租房方手持以前的五年合同说自己是合法的,必须租满五年,而卖房方却认为第三个转让时没经过自己当老板的同意就转让的房子,所以认为这个五年合同已经失效。(请问:到底哪方合法??) 期间我方偿试过出几万块想将租方的门面转下来,而租方却不同意。 卖房方其后让我方喊人关其店门,我方没答应。后又多次游说我方,想以我方的名议上告法庭,我方也没同意。 现卖房方什么都不管,说我方不协助他们赶人,说房产已是我方的名字,只能以我方的名义打官司,我方再不配合,他们将不再过问此事,(请问:这官司应该由我方来打吗??只能由我方来打吗??) 这几天,卖房方又来过一次,说到期后他们将不负任何责任,就算上法庭也告不赢他?这时我方才发现合法上是写明“是他方协助我方协助我方收回房子”,而且三次合同只有一份了,第一次148万的,卖房方说房产上是他妈的名字,只有他妈那张168万的才生效,而那168万的合同不知怎么搞的只有他一份,信息部和我方都没有存根。而那份68万的到处都有(所有交税部门都是这份68万的,68万这张合同是卖房方他妈签下的字)(请问:这三份合同到底哪份才有效???) 请问:这事应该怎么解决,我方要怎么样才能获取最大的利益。 谢谢大家的帮忙!

银行 2011-03-01 21: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