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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去年11月,经队长亲自邀请和队长几个到县里找人,为建环村水泥路,在回家途中骑车拉我爸的队长出现意外摔车,我爸当场昏迷几分钟,脸部和头部都受到严重撞伤,住院一个多星期后出院,一个多月后觉得头疼,经检查是因上次交通事故引起的脑益血。1月13号在那大农垦医院手术后,手术不成功后,1月18号转到省人民医院后,我爸现在虽然保住性命,但是躺在医院里还没醒过来.医生说如果醒过来也是植物人.到目前为此,我们已经花费几十万.而且为了照顾我爸,老公和弟弟们都不能工作,特别是我妈整天以泪洗脸.请问一下我们应该向谁索赔,

其他 2011-02-24 14: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 应该由司机承担责任。 供参考。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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