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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西省人2009年与前夫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给我。当时协议书上只有双方的签字和手指印,民政局没有盖章。现在我在广东省韶关市买了房子,想把小孩子的户口迁过广东来。可当地的派出所说我的离婚协议书上没有公章,不能办理。必须要有公章。我该怎么办了?

离婚 2016-04-07 16: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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