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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日本公司工作,今年1月份公司突然宣布关门,不知道怎么申请赔偿,赔偿额度是多少,在一些资料上看到是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N,有些还说按照第八十七条可以申请二倍的赔偿金,请指教

其他 2016-04-06 09:3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是2n
    【追问】这个2h有什么根据吗,劳动法读了好几遍,感觉说的很笼统
    【回答】合同不是没到期吗?无故解除合同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 您可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其承担离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赔偿金
  • 每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 应该根据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
  •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 公司 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可以提起诉讼。
  • 你好,可以根据工作年限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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