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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二次起诉了,被告人联系不上,法院不能给判离吗。为什么还要登报才能给判。

离婚 2016-05-12 10:35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 您好,被告下落不明的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后如果被告不出席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你好,需要公告送达,公告期后如果被告不出席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 你好,可以公告送达
  • 这是公告送达
  • 是的 离婚案件涉及人身权利的案件故必须要对方到场如不到场的要进行公告程序才可以下判决
  • 找不到人的,法院应当公告送达,是符合法定程序的。
  • 你好:这是公告送达。需要走程序。法律的就这么规定。
  • 应当在登报公告,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 需要公告送达
  • 您好,离婚关系关系到人身关系,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穷尽送达生效,不生效不能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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