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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我的家人因为和同村的人纠纷发生争辩而被对方殴打至两个轻伤三个轻微伤,对方自始至终都不肯拿钱出来为我们疗伤,住院15天后我家人到法医那复检经批准再住院1周再复检,但是由于我家里再也拿不出钱来了,三天后就办了出院,医院也注明:请注意继续治疗.我家人在住院时间总共是18天,由于没钱只是包扎了伤口和打了消炎针.两个人只是花费了7000多块.直到现在我家人的伤还没完全康复,特别是我爸爸因为头被打至轻微震荡,现在头有时候都还晕.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办出医院后再也没到法医那告知过,只是在当地派出所调解的时候说过.现在检察院已经把对方起诉到法院.在法院调解的时候,法官说只是按我们住院的费用加点营养费和误工和护理费,请问我们还可以追究我们在法医批准时间治疗的费用继续治疗吗?还有随便问一下,被告凶手应当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09-01-10 21: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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