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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在校大学生,在外租房。一年的房租合同,由于乙方(本人)个人原因,乙方短信与甲方协商能否提前三个月结束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返三个月房租,甲方短信同意后乙方才搬家。交接手续时,甲方强行拿走钥匙和电气卡且未退返房租,并以乙方违反合同为借口赶走乙方。请问乙方(本人)缴纳高价房租并且无法入住,是否应该要求甲方乙方共同销毁合同?(特殊情况:本人是在校大学生,房东是本校教授,事情闹大可能会影响本人前途)

其他 2016-04-08 18: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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