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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应聘进入公司 ,然后去上海参加为期一个星期的培训,签订的2年劳动合同。实习期为3个月。今年2月份辞职,公司说要扣除培训期间公司承担的费用,实习期间没有完成业绩也要扣除1200元。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其他 2011-02-26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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