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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简介: 本人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单位以不胜任工作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没有办理离职手续,也没上班,目前正在打官司,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仲裁是支持我的请求,官司处于一审阶段 问题 a,11年3月1日劳动合同到期,如果我的官司再打半年的话,如果赢了,工资是补偿到合同到期的时候,还是案件结束的时间? b,合同到期后的这几个月由于没有和公司办理离职,可否要求这段时间的损失? c,目前不在单位上班,还能要求单位续签合同么?

其他 2011-02-26 2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工资补到合同到期,其实也不是工资,而是生活费;2、这个会另案处理;3、案子没结,你还不能要求,就算你要求了,单位可以以案子没结拒绝。
  • 官司打完,工资补偿到合同到期日;合同到期后虽未办理离职,但以不能主张工资了,但可以主张劳动补偿金(每干满一年补偿1个月工资);如果单位还愿意继续使用你,当然可以续签合同了。
  • 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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