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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二十八。十年前我一个熟悉的人把我身份证借走了,我那时还小,也不懂,就借他了,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我身份证有六万的贷款,可我并没有去银行签过字,现在他不还钱,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6-04-15 19:4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对你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 3,带上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立案。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借款合同上如果不是您签字,不需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至于因对方使用您身份证借款造成您个人信用的损失,可以起诉对方。
  • 可以到法院起诉。。。。。。。。。
  • 衣侵犯姓名权起诉拿你身份证的人............
  • 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 如你所述,你对贷款不承担责任。
  • 衣侵犯姓名权起诉拿你身份证的人。
  • .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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