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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离婚案的事如下:我发现老公出轨了,但没捉住证据,但是肯定有,因为婆婆和小姑子都告诉看紧点,但是我忙于工作和照顾孩子上下学,就没逮着,我就和他摊牌说,我们离婚吧,我不允许我们有第三者,后来他说他错了,给他一次机会,我看看孩子,于是就给他一次机会,可过不几天他又和那女人在一起,是狗改不了吃屎,我和他说离吧,于是我们就协议离婚了,如下:男女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一,因男女双方感情不和,致使双方无法共同生活,双方自愿离婚。二,子女安排:男女双方婚后育有一子,11周岁,归男方抚养,女方无需支付抚养费。三,财产处理:男女双方婚后共有一处房产86平米,价值26万元,归其孩子所有。四,债权债务:男女双方婚后无债权,房贷债务男方偿还。五,此协议一式叁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民证部门留存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离婚之前说的可好了,要是没地方住就先住这里,楼里就孩子和他奶,他也不回来住,可是领完离婚证第二天晚上他妈就说了,限我三日之内必须搬走,您说他家是人吗?还和我要抚养费,还说房贷是我俩的名字要我也还房贷,我都已经净身出户了,他家还咄咄逼人,本身就是他出轨,还和我要抚养费和房贷,协议不是写的吗?他说那也不好使。还有我原来是好心,我们有一个二手小轿车,当时花二万四买的,我也就没写里,我寻思夫妻一场就让他开吧,只要对我儿子好点就行。哪成想他是这样一个人啊!楼里的邻居都说他家太不是人了。我想麻烦律师您,我要现在起诉他,以什么样的理由对我有利于打赢官司,把我该应得到的家产都拿回来!我们是4月7号离的婚,请您务必认真仔细帮我看看!拜托您了!

其他 2016-04-14 17: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一、如果协议离婚是在民政局办理的(如果不是,另当别论),该协议合法有效,对你们双方都有拘束力。 二、你们将共同财产--房屋赠与给自己子女,也是合法有效的,子女(监护人)为此享有房屋变更登记的债权,你们双方有配合变更的义务。 三、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予以分割,离婚时遗漏分割的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请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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